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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执行难亮剑 广饶法院执结民生案件44件

来源:大众网2016年5月9日 14:14【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东营5月9日讯 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广饶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尤其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合作,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截至6月份,广饶县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4件,执行案款144.38万元。

  被执行人李某系从事建筑安装工作的小包工头,平日雇佣七到八人为其劳动。2011年上半年开始,李某长期雇佣韩某在其承揽的工地上做安装工作,2013年5月,韩某在被执行人李某承揽的东营市东城清水商业街工地进行安装时,因移动脚手架的滑轮脱落,韩某从3.5米高的移动脚手架上跌下,导致严重受伤,后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为索要赔偿款,韩某将李某起诉至广饶县法院,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由雇主李某向韩某赔偿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动履行,经韩某申请,广饶法院于2014年2月28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李某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且不如实申报财产,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履行。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围绕被执行人的财产和从业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经查,被执行人李某长期从事建筑零工安装,雇佣人员从事劳动,大部分收入已经结算,完全具备赔偿能力,并且有转移银行存款的嫌疑。执行法官认为李某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遂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当即对案件立案,对司法拘留中的李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并第一时间提请检察机关对李某批准逮捕。在强大执行压力下,李某终于悔悟,其家人主动来到法院找执行法官要求代李某履行义务,并将执行款全部交齐。鉴于此,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李某变更强制措施,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法院对其按拒不执行罚款一万元。至此,一起典型的拒不执行案件在公检法的联动协作下得到圆满解决。

标签: 执行难 亮剑 广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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