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不断推进旅游业加快发展,近日,东营市财政局与旅游局根据全市旅游实际,联合发文出台东营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要求,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突出重点、保证绩效、专款专用、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旅游发展投入机制。
《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即用于旅游重点项目、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奖励扶持、乡村旅游游等方面,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市级支出由市旅游局提出具体使用方案,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列入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市财政局会同市旅游局,根据每年专项资金的规模和全市旅游工作的重点,确定全年整体使用规划和使用方式。
该《办法》的出台,不仅规范了东营市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同时也为东营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上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