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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检验检疫局在一批韩国进口原油中检出大量明水

来源:大众网2016年3月15日 08:59【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东营讯 近日,东营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韩国的原油进行查验时,检出明水114.609吨。东营局及时对外出具证书,为国内收货人挽回损失约2.7万美元。检验检疫提醒有关进口原油企业把好三关,降低因明水造成短重带来的损失。

  随着我国进口原油使用权以及原油进口权的放开,目前东营市共有5家地炼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合计获得核准使用进口原油数量为1538万吨/年,东营已成为全国获得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数量最多的地市。自2015年10月16日首艘进口原油船“玄武湖”号靠泊东营港,截止目前东营检验检疫局共受理检验进口原油14批次,重量57.1万吨,货值1.8亿美元。其中,检出含大量明水7批次,检出批次率高达50%,累计检出明水1374.228吨,折合货值45万美元。

  原油的明水是由原油中的游离水析出形成的。原油在开采过程中,储层的底水、边水与原油被同时开采上来,如未经过充分的沉淀、脱水处理,在原油中会残留一部分水,这部分水通常以游离水、悬浮水的形态存在。原油中的游离水在开采出来时以微小水粒的状态存在,在长时间的仓储及运输过程中,受比重、温度及压力等因素影响,绝大部分的游离水会聚集成较大水滴从油中沉降下来,析出成为明水。原油中明水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原油开采时一般都混有明水,在脱水处理时不够彻底,造成部分明水伴随原油一起被输送到油轮上,另一方面是国外原油发货商受利益驱使,向原油中恶意注水。

  针对这一问题,检验检疫提醒有关进口原油企业高度关注原油中的明水现象,防止“以水充油”欺诈行为,同时通过把好以下三关,降低因明水造成短重带来的损失:一是把好合同关,在合同中明确以到港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重量证书作为交接依据,同时列明索赔条款;二是把好源头关,在国外装船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工作,必要时可委托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装运前检验;三是把好保险关,企业应重视进口原油数重量短量险的投保工作,通过保险手段降低短重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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