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食药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近期,垦利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食药监总局2016年第94号公告精神,结合实际,对全县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整治重点为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采取企业自查,监督抽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企业购销记录和各类购销凭证;购进、验收和出入库记录;调查交易过程中的购销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走向,重点关注现金交易行为和以个人账户结款的行为;在库品种的购销存情况;销售退回药品、不合格药品的管理等。集中整治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药品回流、非法渠道购进、私设仓库、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
行动中,县局及时做好督导检查,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工作,切实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