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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民专柜购买眼霜致皮肤过敏 举证无法难退货

来源:大众网2015年2月2日 09:13【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东营2月2日讯 爱美的女性总会将瓶瓶罐罐的护肤品抹在脸上,但化妆品毕竟是一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化学物品,一旦使用不当,就可能对皮肤造成伤害。近日,市民王女士饱受“面子问题”困扰,向记者一吐苦水,希望解决这一难题。

  2月1日,王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东城一家化妆品专柜的会员,经常在那选购商品。日前,该专柜进行了一次会员专享活动,68元即可定购价值238元的一款韩国眼霜,作为会员,王女士参与了此次活动,并于一周后领回了预定的眼霜。没想到,用了没几天,王女士的眼周围就出现了红肿、瘙痒等过敏反应。脸上过敏,难受不说,还影响美观。王女士匆忙赶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皮肤过敏。

  她觉得很奇怪,自己脸上还从来没出现过这种状况。思来想去,她想到自己刚换了新的眼霜,才刚用过没几次,就出现了过敏反应。这让她不得不怀疑是眼霜惹的祸。王女士决定去化妆品专柜讨说法。她觉得脸上过敏让她的身心都受到了伤害,不仅应该退换货,还应赔偿自己的医药费。

  专柜工作人员在听了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后,态度倒是挺好,但对于所售化妆品导致王女士脸部皮肤过敏的说法不认同,并表示自己也在用这款眼霜,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并且表示除了王女士也没有顾客反映出现这种过敏情况。

  对此,记者咨询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如果王女士想要通过法律维权则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支持。工作人员介绍,依据《消法》,如果医生或医疗机构能够给王女士开具脸部过敏是由于使用化妆品造成的证明,王女士可以要求商家退换货,如果已经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还可以提出一定的补偿要求。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有的化妆品不一定适合所有人的皮肤,而有的化妆品本身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这些都有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让皮肤买单。消费者一旦碰到化妆品导致皮肤问题需要维权,而商家拒绝承认是其所售产品的缘故时,消费者就需要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如对化妆品质量存疑,则需在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因此,维权的关键是证据,对于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或者接受美容服务后,因化妆品过敏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留非常重要。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要先在手背或耳后试用,一旦发现有过敏反应就应避免使用,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同时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使用后出现过敏现象,再找商家维权则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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