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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营8573户家庭领取“单独两孩”生育证

来源:大众网2015年1月19日 15:19【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东营1月19日讯 自2014年5月30日以来,“单独两孩”政策开始在山东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近日,记者从东营市卫计委了解到,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营市已有8764户满足“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提出申请生育二胎,8573户家庭领取到“单独两孩”生育证。按正常审批程序,生育证一个月内即可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避开生育高峰 提高生育质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营市已有8573户家庭满足“单独两孩”政策,并领到“单独两孩”生育证。针对单独两孩政策半年多以来在东营的实施情况,记者咨询了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说,东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计生服务机构,继续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好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供及时、安全、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醒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引导广大市民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生育高峰理性生育,防止扎堆生育。

  家住辽河小区的一对80后夫妻介绍说,他们满足生二胎的政策,但是近两年还没有要二胎的打算,因为夫妻俩上班就很忙,家里老人现在帮着带孩子,如果近两年要二胎的话生活压力更大,孩子没人照顾。另外,经济压力也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大问题。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说,社会各项配套政策越来越完善,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以来,需要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特别是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适当增加产科、新生儿科床位数。

  符合政策可在一月内领生育证

  据了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夫妇,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1、一方为独生子女;2、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3、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这是界定独生子女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标准。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办理《生育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应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界定申请人是否为独生子女,需要提供的证明是: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另外,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应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当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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