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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2017年度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将于1月20日前发放

来源:齐鲁网2016年12月5日 15:59【评论0条】字号:T|T

  记者从东营市老龄办获悉:根据《东营市农村老年人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和《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文件精神,近日,东营市老龄办对做好2017年度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作出部署。

  救助范围及标准: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农村老年人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年满75周岁、未满80周岁(1937年1月1日零时至1941年12月31日24时出生)的每人每年360元,年满80周岁、未满100周岁(1917年1月1日零时至1936年12月31日24时出生)的每人每年960元。

  上述救助范围不含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和胜利石油管理局、济军生产基地、中国石油大学的老年人(含家属)。

  年龄确定和人数统计的基准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整。

  2017年度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在各县区、各管委会摸底统计的基础上,分五个阶段进行。

  2016年12月31日前,基层有关组织严格按照救助范围和救助申请,采取核对户籍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对拟救助人员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写(录入)《东营市农村老年人生活救助人员统计、资金发放花名册》和《东营市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生活救助人员统计、资金发放花名册》。

  2017年1月1日—1月5日为全市集中公示时间。公示明白纸样由市老龄办统一设计,各县区根据自己的标准填写自行印制。公示位置统一确定为村(居)政务公开栏内。

  2017年1月8日前,各县区老龄办、各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完成对数据的抽查核实和审批,并将公示确认后的救助人数统计表报市老龄办,市老龄办汇总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后报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6日前,市级资金及县区配套资金下拨到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提前做好发放准备工作。

  2017年1月20日前(农历腊月二十三),将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全部发放到老年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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