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了瓶酸奶,回到家拧开瓶盖一看,写着‘再来一瓶’,可到超市去兑换,却说什么也不给换”,5月31日,家住东城的市民闫女士颇有些气愤的向记者讲述了她刚遇到的一件烦心事。闫女士表示,超市以她不能提供购物小票为由,拒绝兑换,“可当时我也不知道会中奖啊,购物小票出门就扔了”。
严女士讲述,5月30日下午,她到小区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购物,购物时买了几瓶某品牌的瓶装酸奶。因为自己没有保留购物小票的习惯,离开超市时,随手就把购物小票扔在了超市门口的垃圾桶里。回到家后,严女士并没有立即食用酸奶。等到第二天,她拧开酸奶瓶子饮用时,发现瓶盖上写着“再来一瓶”的字样,“当时还觉得挺高兴的,能再中一瓶”。
于是,5月31日上午,严女士拿着空瓶子来到此前购物的超市兑换酸奶。工作人员问明了来由后说道,如果严女士想要兑换,必须出示当天当次的购物小票才可以。这一点让严女士着实为了难,“如果不是刻意保留,我想肯定有不少人购物小票都会找不到的”。严女士就一情况与超市工作人员理论了几句,可对方坚持表示,兑换商品必须出示当天当次的购物小票是超市的规定,无法为严女士兑换酸奶。
最终,严女士的酸奶没有兑换成,她只好悻悻的离开了超市。“我认为,超市购物,在可兑换商品的情况下,如果因为消费者没有保留购物小票就不予兑换,有不合理的成分。当然,我没有保留购物小票也有失误”。就严女士的遭遇,记者咨询了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超市或商店购物如果中奖,卖家一方有责任向消费者兑换奖品。但同时,卖家一方也有权利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关购物凭证。因而,建议消费者购物时要有意识地保留购物小票,至少在购物结束后在一定时间段内暂时保留购物凭证,以当做维权的证据。另外,业内人士表示,超市兑换商品因为受到货源的限制,有的超市会在给消费者兑换商品一事上限制颇多,“毕竟如果厂家不给提供或提供的兑换商品不够,超市也没有办法兑换”,建议消费者还是要有更强的维权意识,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候可向执法部门举报投诉。(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