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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好礼只为吸引购买 东营市民怀疑被忽悠

来源:大众网2014年11月19日 11:17【评论0条】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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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东营11月19日讯 “双十一”购物,店家声称前200名付款成功的用户“送限量版钓鱼帽一顶”。顾客45秒成功付款,索要礼物却被告知未获得好礼权。顾客表示质疑,称想要看获奖名单,商家却以为其他顾客保密为由拒绝。“好礼是不是商家忽悠顾客抢购的幌子?顾客是否享有知情权?”

  11月17日,西城市民丹丹给记者打来热线,诉说“双十一”购物之伤。

  丹丹告诉记者,老公是位钓鱼发烧友。趁双十一,自己帮他在一家名为“泰戈户外专营店”抢了一支打折海竿。咨询时,店家告诉丹丹,前200名付款成功的用户将送限量版钓鱼帽一顶。

  考虑到老公很喜欢钓鱼帽,丹丹便一直等到11日0时钓竿开抢。仅45秒钟后,页面显示丹丹付款成功。觉得应该会得到限量版钓鱼帽的丹丹,这才放心睡觉。

  过了几天,丹丹收到了店家邮寄的海竿。始终等不到店家通知领取钓鱼帽,丹丹便通过旺旺联系了店家。店家告诉丹丹,店内购物的前200名才有送帽子,而丹丹不在200名内。丹丹表示怀疑,提出要看获得赠品的昵称名单,但店家却以看名单对其他顾客不公平、为顾客保密等理由拒绝。

  丹丹提出疑问称,若赠送权全部都在店家手中,既不公布中奖名单也无任何可查看是否赠奖途径,消费者如何得知店家不是玩“虚假礼品吸引顾客”的把戏?“我现在就想知道,到底商家是不是用这种方式欺骗消费者?到底还有多少像我一样被蒙在鼓里的消费者呢?”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天猫、淘宝客服热线,却提示“现在是拨打高峰,请您等十分钟后拨打”。偶有打入,未等记者说话电话便被挂断。

  记者针对此事咨询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建斌。张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市民产生合理怀疑是很正常的。若市民有直接证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商家的虚假宣传,一般情况下市民很难取证,因此目前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顾客可以给与差评的方式,将商家可能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告知其他购买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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