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者7月1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大众网东营4月15日讯 4月1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2014年春季门诊慢性病鉴定及复审工作开始,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请于4月15日至30日持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报名。
据了解,本次慢性病鉴定报名范围为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镇职工复审人员为2010年及之前取得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资格的人员(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精神病患者除外);特殊门诊慢性病按原办法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请于4月15日至30日工作日期间,到市人社局一楼东厅(城镇职工13号窗口、城乡居民10号窗口)报名。申报人需提供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或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相关病种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的病历复印件,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效证明病人的病情为慢性难治性疾病的门诊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如:CT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不少于3张)、心血管造影报告等,作为相关病种及其并发症的诊断依据;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手册,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证(参加复审的人员提供)。
本次鉴定是作为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门诊慢性病享受待遇的依据,鉴定的病历资料予以封存不再返还。复查当天须申请者本人到场,凡不参加鉴定者视同放弃;60岁以上、卧病在床及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只需提供相关资料。鉴定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自2014年7月1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北辰 高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