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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他人陷骗局 东营区检察官出击追回钱款

来源:大众网2013年12月4日 08:33【评论0条】字号:T|T

  近日,东营市民徐某和母亲将一面写有“清正廉明情系人民”的锦旗,送到东营区检察院检察官们的手中,对检察院快速追回被骗的41000元钱表示感谢。

  11月5日,徐某的母亲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某派出所行政拘留。对此,徐某万分焦急,委托朋友多方打听。经朋友介绍,徐某结识了东营公安分局的协勤王某。听完徐某的介绍,王某心怀鬼胎,想借机骗点钱花。故意称徐某母亲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正常情况下要被判刑三至五年,但自己在公安机关神通广大,通过关系能“摆平”,花一万元就能通过办案人员修改口供。徐某因为法律意识不足,救母心切,轻信了王某的谎言,除了交给他10000元“办事费”,还额外给了1000元“好处费”。尝到甜头后,王某又多次编造理由,先后向徐某索要现金三万元。

  天后,徐某的母亲被释放,徐某这才恍然大悟,母亲并没有触犯刑法。随后,徐某向王某多次索要其被骗钱款均遭到拒绝。

  11月18日,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徐某与亲朋来到东营区检察院接访大厅,称自己被公安人员王某索要41000元,说是给派出所办案人员送礼,其实是骗钱,请求检察机关主持公道。此情况得到了东营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当即召集控申、反渎部门干警成立调查小组,对王某展开调查。

  检察机关经过调查取证发现,王某利用自己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身份作为幌子,夸大事实,骗取钱财,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而不是受贿罪,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但公安机关协勤人员虽不属于人民警察,但其犯罪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查办,会极大影响司法部门的公信力。因此,东营区检察院将王某因涉嫌诈骗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1月19日,被骗赃款41000元全部追缴退还了受害人。当徐某拿到失而复得的四万余元现金时,激动地说:“只用了2天时间,我被骗的钱就追回来了,检察院真把老百姓放在心上!”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东营区检察院表示,本着对控告人负责的原则,将继续跟踪关注此案的处理结果。 (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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