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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低保筑起民生保障线

来源:新浪原创2013年11月14日 08:12【评论0条】字号:T|T

  “要不是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真不敢想这日子该咋过呀!现在的政策好了,国家按时给我们发‘工资’,这要在以前可是连想也不敢想呀!”日前,说起城乡低保的好处,胜园街道丁家村居民丁因春的脸上写满了感激。据悉,丁因春所在的村在前不久刚召开了一次由村民组长、群众直选的村民代表及村委会成员组成的低保听证会,低保户只有得到听证代表们半数以上投票支持后方可进入公示阶段,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核。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东营区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阳光运作,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工作中,推行公开听证制度,由村民组长、村民代表、村(居、社区)两委会成员、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包村干部等组成听证成员,定期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公开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决过半数的低保申请家庭方可进行公示、上报。同时,严格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即:第一榜将调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日,第二榜由镇(街道)将复核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日,第三榜是将经区民政部门审查审批后,将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数、保障金额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日。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该区实行了村(居)月审、镇(街)季审、区民政部门半年审核的“三审”机制,定期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开支情况进行复核,及时取消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低保对象资格,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在此基础上,强化与低保对象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村(居)“三级低保联络户网络”体系,确定全区20%的城乡低保户为区级联络户,确定辖区内40%的城乡低保户为镇(街道)联络户,确定辖区内60%的城乡低保户为村(居)联络户,每月按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分别不低于35%、50%、85%的比例定期对低保联络户家庭进行走访或电话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低保家庭生活情况,切实掌握城乡低保户反映的问题,架起与困难群众的“连心桥”,从制度上保证低保工作更加人性化、科学化。

  目前,东营区城市低保对象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农村低保对象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6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陈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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