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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历史牢记使命 "两个决定草案"在鲁引反响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2014年2月27日【评论0条】字号:T|T

  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消息一出,立即在山东各地引起强烈反响。

  26日,记者来到位于济南趵突泉边的“五三”惨案纪念碑前,看到不少路过的市民停下了脚步,默默伫立。市民邹文卓告诉记者,得知国家将设立两个纪念日的消息后,觉到非常及时非常必要,这既是对先烈和死难同胞表示哀悼,更重要的是警钟长鸣,提醒大家勿忘国耻,奋发图强。

  “昨晚在新闻上看到国家将确定两个纪念日的事,高兴得一宿没大睡着!”26日上午,地雷战故乡海阳市75岁的赵绍民说。曾拜地雷战英雄赵仁兴为师的他告诉记者,“有了纪念日,就是要让子孙懂得珍惜,永远铭记。”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85岁的段学生说,“每年我都去给学生们讲红色历史,已经讲了390多场了,有了纪念日,就可以借势开展更多活动,让子子孙孙都勿忘历史,牢记使命。”

  “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确定下来,这有助于人民不忘过去、珍爱和平,有助于国家凝心聚力、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26日下午,台儿庄大战纪念馆馆长王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难掩激动的心情。

  26日,在山东省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基地——沂南县红嫂纪念馆内,“沂蒙母亲”王换于的孙女于爱梅告诉记者,现在国家强盛了,但历史不能忘记,纪念日的设立能凝聚人心。

  躺在病床上的蒙阴县野店镇烟庄村“沂蒙六姐妹”之一伊淑英得知消息后,不禁又回想起那战火烽烟的峥嵘岁月。她说:“现在有了这两个纪念日,不仅让经历过那一段历史的老辈人感到安慰,也是对现在年轻一辈的警示。”(晁明春 郑书伟 杜晓妮 张环泽 王洪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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