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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制定权力清单“时间表” 年底前公布

来源:大众网2014年8月5日【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济南8月4日讯(记者 尹海洋)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大众网记者获悉,通知明确了我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的范围和内容,并且制定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时间表”,提出9月至11月为行政权力清单集中审核阶段,12月底前,省政府公布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2015年6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通知要求,纳入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包括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

  通知规定,省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4年8月为清理自查阶段。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分类填写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014年8月31日前,各部门、单位要报送权力清单目录和自查报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没有权力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2014年9月至11月为集中审核阶段。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确认工作。2014年10月底前提出审核意见书面反馈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再次研究提出意见后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2014年11月底前报省政府确定。

  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为公布运行阶段。2014年12月底前,省政府公布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按照新的行政权力清单和流程图运行行政权力,并在2015年6月底前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市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参照省里的做法进行。有条件的市县可以与省级同步推进,其他市县2014年10月份启动,12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2015年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

  相关链接:"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政务公开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库四平台”管理,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并结合上网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的需要优化内部流程,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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