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检查组第二检查小组来滨州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宋文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张玉成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成栋,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陪同相关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滨城区、阳信县、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平县五家企业一处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
据悉,今年1-6月份,我市累计发生安全事故10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4.36%和72.5%,是全省4个未发生重大事故的地市之一、10个实现“双下降”的地市之一,且下降幅度居全省首位。(荆常忠 王景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