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滨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滨政办发〔2017〕7号),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落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质增效、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政府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健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
方案结合滨州市实际,明确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原则、实施的范围、分离移交内容和工作目标,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了任务分工,确定了工作的实施步骤。市、县(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已改制退出和破产重组其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未分离移交的市、县(区)属原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及省驻滨企业为此次实施的范围。分离移交内容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职能和相关设备设施移交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2017年滨州市全面启动国有企业(含中央及省驻滨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有关单位将于今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滨州市“三供一业”相关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标准、维修改造费用测算、人员接收安置等相关政策,7月底前完成落实接收单位工作;2017年年底,实现分离移交任务完成过半;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任务。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分离移交过程中,滨州市将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实施。同一地区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执行相同政策标准。通过维修改造,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达到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物业管理达到当地物业监管机构制定的行业标准。坚持多方筹资,共担成本。建立国有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承担必要成本,政府予以适当补助。(裴庆力 李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