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 滨州市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关于烟台开发区“3.10”沉船事故、青州“3.14”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总结分析了全市第一季度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并安排部署第二季度工作任务。
突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
会议要求,相关单位要突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要下大力气整顿货运市场经营秩序,健全完善与公安部门治超执法的联动机制及相关管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强化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源头监管。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托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执行卸载、记分、降级,落实“一超四罚”,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载超限行为,始终对超限超载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严格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查
会议强调,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要重点把好“五个关口”,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严把企业资质关。严格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查,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运输市场;全面审核货运企业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企业,一律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再审批新增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增卧铺客车。
要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对营运驾驶员、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全面审查货运企业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责令企业予以清退。
要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进行车船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定期维护,防止车辆带“病”运行。强化运输车辆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全面审验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要求的坚决不予年审。
要严把港、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安全管理关。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三封闭”措施(候车室、停车场、发车区封闭),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充分发挥车站安检仪的作用,防止危险品上车。高速公路严把出入口,凌晨2点到5点大客车不得驶入,晚19点到早上6点禁止危险品车辆进入。
要严把车辆安全运行关。充分利用各级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平台,加强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监管,配备专人监控,建立监控台账,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整治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问题,对于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一经发现,立即对相关车辆进行停运整顿。对上述行为发生两次及以上的,要取消相应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
顶格处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凡是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企业,不论有无隐患,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有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一律关闭,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
要突出抓好汛期安全
会议要求,5月底前,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可能由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于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帐,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港航、运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码头、场站等场所防汛设施的检查,对车(船)技术状况、安全设备及防汛器材配置等情况进行排查,严禁带“病”车(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公路部门要加强对桥梁隧道、结构物和临水、临崖、山区等灾害易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监督检查。(高壮 李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