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2016年度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滨州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这是省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对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千分制考核,滨州市获得936分,名列17个地市第6位。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2016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在各市自查自评基础上,省政府安委会派出17个考核组,先后对各市进行了现场考评。各考核组本着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听取各市人民政府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和核对相关文件资料,每个市随机抽查了2个县(市、区)和4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三个不能代替”“四个不能省”“五个抓好”工作精神,坚持“市级领导责任制、专业委员会实体制、行业部门清单制、企业单位精准制”“四制”管理,大力推进精准治安,深入实施“大快严”集中行动,加快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可比口径计算,2016年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4.55%、7.41%、58.06%、3.56%,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滨州市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和“大快严”集中行动分别在全省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孙文杰 王景焱 孙宝柱 张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