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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滨州

来源:滨州日报2017年3月28日 10:53【评论0条】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和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滨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3月27日,督察动员汇报会在滨州召开,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陈绍民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作了动员汇报,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主持。

  陈绍民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环境督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严格环境督察和执法,切实提高监管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张高丽副总理明确要求,要把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要抓手,严厉责任追究,提高督察权威性和震慑力。对环保督察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总体部署和安排。姜异康书记强调,要认真做好环保督察工作,确保环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山东省产业转型升级。

  陈绍民强调,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滨州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滨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张光峰表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滨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滨州市的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污染物依然排放量大、环境质量不稳固,在污染治理现代化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这次督察,是对滨州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把脉会诊和有力推动,以此次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落实整改,突破关键制约,做到还旧账、不欠新账,全面提升滨州市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张光峰要求,滨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针对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敢于揭短、勇于亮丑,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做好问题整改等;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所反映问题,要认真查办、及时处理;对有责任的单位,一经核实、严肃追责。

  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滨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其他成员出席会议,滨州市人大和政协分管负责同志、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滨州市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滨州的督察进驻时间约20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15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43-3160987,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滨州市第009号信箱,邮编2566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滨州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滨州市有关部门处理。(裴庆力 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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