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与城市形象,滨州决定继续在文明单位中开展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3月4日上午9时,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单位,市直及驻滨文明单位志愿者们对责任区内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及建筑物外侧公共区域的卫生死角、果皮纸屑、落叶杂草、烟头等各类垃圾进行了集中打扫、清运。
此次活动参与者有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单位,市直及驻滨文明单位志愿者(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活动时间为3月4日上午9时以及4月—12月每月第三个周六(4月15日、5月20日、6月17日、7月15日、8月19日、9月16日、10月21日、11月18日、12月16日)上午9时。
此项活动主要是对责任区内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及建筑物外侧公共区域的卫生死角、果皮纸屑、落叶杂草、烟头等各类垃圾集中进行打扫、清运;对责任区内建筑物、道路路面、垃圾箱和路灯等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对集中活动时发现的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的行为进行及时劝导。
同时,对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是否毁坏;有无盲道,盲道是否有被阻断现象,路口有无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有无乱搭乱建、店外经营现象;垃圾箱是否分类收集垃圾,视野内有无卫生死角;窨井盖有无缺损现象;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的其他问题进行汇总上报。
活动要求,各区和各文明单位要把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年度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志愿者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各文明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内的卫生状况进行详细的排查,精心准备清理工具,并严格细致地进行打扫和清理,务求实效、不留死角。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包保一个责任区的,要做好沟通协调,合理排班。要注意单位形象,活动中不嬉戏打闹,举止言谈文明。要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确保自身安全。(卢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