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在滨州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赵霞作了工作报告。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市检察机关有79个集体和11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47次作出批示给予肯定和表扬。
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7829件10802人,立查贪污贿赂犯罪421件561人
围绕发展第一要务,集中部署26个专项活动,增强了服务的针对性。部署防控经济金融风险专项工作,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型、涉众型经济犯罪1401人。部署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严肃查处市场监管、政策扶持等领域职务犯罪92人。
受理审查逮捕7829件10802人、审查起诉11691件18815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立查贪污贿赂犯罪421件561人,渎职侵权犯罪121件17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1.3亿元。其中,查办厅级干部2人,县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125人。
全面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预防年度报告等工作,大力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对215个重大工程开展同步预防,监督招投标活动1100余次,涉及建设资金176亿元。新建全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黄河清风苑廉政文化主题公园等场所12个。
研发刑事执行检察司法记录系统,打造全程留痕智能化监督工作模式
落实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等制度,监督立案撤案351件,纠正漏捕漏诉798人。实施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每案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不诉1310人。
完善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机制,加大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806件。与市长公开电话等26个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执法信息30万条,发现违法线索44件,立查职务犯罪28人。
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成立刑事执行检察局,组织开展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等专项检察。成立驻鲁北监狱检察室,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60件。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督平台,提出纠正意见489件。研发刑事执行检察司法记录系统,打造了全程留痕的智能化监督工作模式。
“五位一体”规范化建设新模式,检察宣告制度、当事人评议监督机制、案件管理综合研判机制在全省推广
积极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和质量评查,对滞后于现实工作需要的制度分门别类进行“废改立”,建设同录中心、刑事检察办案区、司法为民服务中心,构建了“五位一体”规范化建设新模式。省检察院在滨州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经验。
树立大数据理念,整合信息资源,形成“一平台三中心”信息化总体格局。作为高检院首选的两个试点单位之一,圆满完成全国统一业务系统试点任务,被高检院记功表彰。以“互联网+”为引领,研发网上为民服务一点通、网上派警、涉案财物管理等实用型软件,建设职务犯罪侦查信息中心和刑事检察远程指挥中心。市院被评为全国检务保障先进集体。
博兴县院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开发区院正式成立运行,市院被授予全国基层院建设组织奖。新建21个基层检察室,常态化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和“千村万户行”流动检察服务活动。
圆满完成首批229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任务。探索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扎实做好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推行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制度,构建了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
发挥首创精神,用心打造滨州检察特色品牌。实施检察宣告制度,对13项终结性检察决定进行公开宣告,面对面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增强了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实施当事人评议监督机制,提高了干警文明司法的自觉性。实施案件管理综合研判机制,实时监测分析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提升了检察决策的科学性。以上三项举措,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重要创新成果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
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加有力保安全护稳定。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摆在重中之重位置,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维护稳定工作,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更加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分析改革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全力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更加有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
更加有力强化检察监督。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宪法定位,更新监督理念,拓宽监督思路,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体系,着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更加有力推进司法改革。明晰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办案组织模式、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检察监督体系,巩固信访机制、检务公开等改革成果。
更加有力推动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打造“六型”现代基层院。(王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