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阳信县违法建设治理指挥部组织城建、规划、执法、国土、公安、河流镇等成员部门,依法对河流镇马丰河村两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自2016年11月份以来,阳信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滨州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制订了《阳信县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利用2—3年时间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全面彻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构建良好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据了解,自今年2月17日以来,马丰河村村民马某祥,侵占阳城八路绿化带,进行违法建设活动,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近150平方米;村民马某臣在河东二路沿线进行违法建设活动,违法建设建筑面积60余平方米。自发现两人有违法建设行为以来,执法人员多次入户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劝阻。两人均在前期对工作人员的劝阻搪塞应付,后期故意躲避工作人员,不予接触。在明知其建设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两人仍然利用巡查间隙,进行突击抢建。阳信县行政执法局、河流镇人民政府多次到现场进行制止未果。随后,阳信县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村民马某祥、马某臣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两人在接到通知书后,对通知书规定置若罔闻,依旧我行我素,顶风而上。其违法建设活动公然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城区规划,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次治理行动,强有力地警示了心存侥幸的违法建设者,为下一步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