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决定,在目前20个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17个县(市)开展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山东省财政将对试点县(市)参照执行“省直管县”有关扶持政策,在不改变“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对17个新增试点县(市)实行“直通车”管理,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不断提高试点县(市)财政保障能力。
新增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的县(市)为:平阴县、沂源县、垦利县、栖霞市、临朐县、梁山县、东平县、五莲县、兰陵县、蒙阴县、宁津县、平原县、阳谷县、东阿县、无棣县、单县、郓城县。
据了解,在山东,“省管县”体制改革自2009年前即已开始。2009年10月1日,山东省政府正式对外宣布确定纳入省直接管理的20个县(市)试点名单。从当年起,这些试点县(市)的财政体制将由山东省财政直接核定,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进行调整。
2009年纳入山东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20个县(市)为:商河县、高青县、莱阳市、安丘市、金乡县、泗水县、郯城县、平邑县、宁阳县、莘县、冠县、曹县、鄄城县、夏津县、庆云县、惠民县、阳信县、利津县、荣成市、莒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