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罚企业或个人违法处罚情况
部分被罚企业或个人情况
5月10日,从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7年4月,滨州112家企业或个体因违法被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按照案件类别情况,其中涉及药品案件4起,医疗器械案件2起,化妆品案件1起,食品问题案件105起。
通报显示,滨城区小胖烟酒副食超市、滨城区晨瑞超市存在从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处购进食品的违法问题,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根据情节轻重,对滨城区小胖烟酒副食超市作出罚款6000元的决定,对滨城区晨瑞超市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滨州市高阁餐饮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无中文标签的牛肉加工食品违法问题,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王君彩 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