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5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3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为专科批次;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夏季高考: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三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证书颁发: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招生QQ群:453042510

  E_mail:whhyxyzsb@163.com

  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whov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whovc.edu.cn/zsxx/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