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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召开《旅游法》协调会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2013年9月6日【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5日电 从山东省德州市旅游局获悉,9月4日,德州市政府召开宣传贯彻《旅游法》协调会议。

  德州市副市长杨玖庆指出,《旅游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旅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旅游法》的重要意义,着力把握其以人为本、规范市场、促进发展的精髓,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舆论宣传是《旅游法》宣传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和重中之重。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旅游法》宣传报道工作。各宣传新闻单位要尽快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报纸、刊物、网络等媒体,要开设专门的《旅游法》专题、专栏、专版、专刊。电视台、广播电台要拿出专门时段,集中推出《旅游法》系列报道,营造浓厚热烈的《旅游法》氛围。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媒体宣传,让全社会充分了解这部法律,共同参与实施这部法律,为贯彻实施《旅游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把实施《旅游法》的各项准备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搞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各有关部门要把《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旅游系统要重点学,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举办专题研修班等多种方式,搞好培训工作。

  抓好法规清理和配套制度建设,迅速组织旅游质监机构和执法机构人员,对《旅游法》进行认真学习,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责任感,切实解决怠于执法的问题;要按照《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要求,迅速着手完善执法内部机制和执法文书,做好《旅游法》各项执法准备工作,全面提高旅游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旅游法》得到有效实施。

  部门联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旅游部门要以《旅游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旅游业共识,提升旅游业在经济工作中位置。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提高认识,齐抓共管,全力配合,大家要形成共识,共同维护德州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旅游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搞好联合执法及今年“十一”黄金周前的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为10月1日《旅游法》的正式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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