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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颁出全国首本《车位权利证明书》可持证抵押贷款

2018年01月09日 16:38 新浪山东 

  近几年私家车数量连年增长,买了车必然要买车位,而在车位买卖中因为国家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特别容易出现纠纷。昨日记者获悉,淄博市鲁中公证处向申请人办理了《车位权利证明书》,这是全国首本车位证明书。有了这本证件,就像车位有了合法的“身份证”,能更有利地保护车位拥有人的权益。

  市民刘先生与妻子洪女士购买了位于张店区福林小区的一处车位,为了保障车位的合法权益,向淄博市鲁中公证处申请办理《车位权利证明书》。淄博市鲁中公证处根据权利人申请及提供的证明材料,通过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进行了车位权利登记,并出具了《车位权利证明书》。淄博市鲁中公证处通过车位权利证明书从源头上进行了权利把关,交易登记备案,使车位交易溯源有法有据,从根本上保障了车位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了车位交易市场。

  淄博市鲁中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该项业务的办理费用为300元,车位拥有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车位购买协议或交款依据到鲁中公证处咨询办理,该证件能更好地保护车位拥有人的权益,同时也可持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很多车位不足的小区往往存在着车位私下买卖的情况,而卖家是不是该车位的拥有者,购买之后如何更好地保障购买者权益呢?从去年开始,淄博市鲁中公证处不断接到市民咨询,办理车位买卖合同的公证。在办理过程中,关于车位买卖的问题越来越多,鲁中公证处金融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的市民过来办理公证,经过我们实地调查发现,他并不是该车位的实际拥有人。还有的在办理过程中才发现存在‘一位多卖’的情况。”因目前我国买卖车位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及管理机构,车位无法登记,仅仅凭借一纸买卖合同很难保障车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产权混乱不够明确,买卖过程中纠纷频发。为此,鲁中公证处创新举措,在全国首次推出并颁发《车位权利证明书》。 图为市民收到全国首本《车位权利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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