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车的人越来越多,开车出门难免发生磕磕碰碰。一旦出现了事故,积极妥善处理、尽快消除影响至关重要。这不仅能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更有利于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不这样做,造成拥堵是小事,严重的还会酿成更大的悲剧。
前些时候在荣乌高速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晚上18点左右,正在下雪,路面湿滑,荣乌高速莱州段,发生了三车追尾事故,其中一辆是危化品运输车。
三车追尾,加上有危化品运输车,事故很难快速处理,因此,在发生事故后很多人都在车上等待,也有人心急地下车看看情况。而随后开过来的车辆纷纷减速避让,就在这时,突然一辆小轿车冲了过来。
这起4车相撞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而之所以导致这样惨烈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因之一就是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现场并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使得最后撞上来的轿车没有及时观察到前方的情况,避让不及,造成了二次事故,酿成了惨剧。
在福银高速公路昌九段,同样发生了类似这样的一起事故。一辆本田轿车在快车道上被一辆起亚轿车追尾,双方车辆损失轻微,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两辆车停在快车道上,双方驾驶员下车争执起来。此时,起亚轿车上的一名乘客走向事故现场后方,挥舞着手中的一个袋子对后方车辆进行警示,引得后方来车纷纷紧急避让。过了一会儿,本田轿车将车驶离了事故现场,起亚轿车并没有离开现场。
此时,事故现场后方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因车速较快且未保持安全车距,在发现前方快车道内有突发情况时已经无法避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与道路中央水泥隔离墙发生碰撞,并撞上之前停在快车道内的事故车辆左侧。同时,跟随在宝马轿车后方行驶的丰田卡罗拉轿车在发现突发情况后已没有避让空间,直接撞了过去,造成两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通过监控画面可以看到,在第一起事故发生后,两车均没有按照规定放置警示牌。而在第二起事故发生后,几辆车的人依然没有一个去放置任何警示标志,不仅造成了后车的拥堵,更增加车祸的风险。
杭甬高速公路宁波段,一辆轿车与一辆货车发生了追尾,然而两辆车的驾驶员同样没有放置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撤离现场,大货车的驾驶员蒋某甚至还在路面上来回走动,捡拾自己掉落的工具。十几分钟后,一辆厢式货车行驶至该路段时撞上了蒋某,蒋某被撞出数米远,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提示,车辆一定要配备三角警示标,而不要用其他物品代替,因为三角警示标由高能见度的反光材料制成,有利于后车观察前方的情况,可以有效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摆放三角警示标的位置和距离也要严格按照规定,以确保安全。发生事故后,在城市道路上,白天三角警示标要摆放在车后50米,夜间摆放在车后150米;高速路上白天三角警示标摆放在车后150米,夜间摆放在车后250米。如在弯道车辆发生故障,三角牌须摆放在弯道入弯前,提醒入弯车辆避让故障车。
除去不按照规定摆放三角警示标之外,一些导致伤亡严重的二次事故的发生,还因为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人员没有及时撤离现场。
2014年12月17日晚上8点多钟,一名女子驾驶轿车和一辆越野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轻微碰擦。双方将车辆停在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周围没有设置任何的警示标志。在等待事故民警出警的同时,越野车上的驾驶员和4名乘客下车抽烟,意外发生了,一辆车撞过来,被撞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次事故”频繁出现,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有些司机缺乏安全意识、不顾安全常识。事故发生应该怎样处理?遇到事故应该怎样应对?交通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就不会出现二次事故。可是二次事故不仅多次出现,而且往往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希望大家能把这当作加倍的提醒,不要再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