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齐鲁网5月24日讯(肥城台 马兴强)针对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运行规则还不健全、市场行为尚不规范、诚信意识时有缺失等问题,肥城市推出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制度,规定自6月1日起,肥城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存量房买卖,须经过买卖合同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以往,中介机构不按规定使用示范文本,超标准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的现象屡有发生。个别中介机构甚至利用“阴阳合同”,以高于委托人的意向价格出售房屋、赚取差额部分价款,让买卖双方利益受损。而当买卖双方出现纠纷,中介机构又以合同中约定的“中介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为由,通过霸王条款“金蝉脱壳”。据悉,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制度推行后,将统一采用由肥城市房管局、肥城市工商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制定的《肥城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肥城市房产经纪服务合同》。有了示范文本,合同内容规范严谨,霸王条款无处遁形,将有效杜绝“阴阳合同”,降低交易风险。同时,部分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格,逃税漏税、骗取贷款等等问题也会受到遏制,存量房交易情况将得到真实准确的反映。
据肥城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配合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制度,肥城市还将适时推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届时,市民办理存量房买卖手续将更加便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