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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开始 8月15日截止

来源:大众网2014年7月2日 10:09【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泰安7月2日讯(记者 张冉 报道)今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质监局获悉,2014年度泰安市市长质量奖于昨日(1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8月15日。泰安市市长质量奖设“组织”和“个人”两个奖项,表彰奖励总数为3个。凡符合《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本市组织(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人(涉及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均可自愿申报。申报组织和个人需要提供2011、2012、2013三年的质量管理等情况。

  记者了解到,按照《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2014年继续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继续开展。泰安市市长质量奖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单位,取消申报或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要对申报工作严格管理,严防中介组织和个人利用咨询、帮助整理材料等名义搭车收费问题发生

  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的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归纳‘十二字’:精心培育、严格程序、科学评选。已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参加评审;个人和个人所在组织不能同时申报。每县(市区)推荐申报组织不超过3家,推荐申报个人不超过2名。”

  在申报程序上,组织和个人应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报送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质监局,经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8月20日前报市质监局。

  建筑业的组织和个人应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报送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8月20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属以上单位直接向市质监局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报。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的有关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址http://www.tazj.cn)进行查询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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