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安市征收土地信息应在被征收地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今后征收土地被依法批准后,市、县政府要将土地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并在当地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规定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其中,在征收土地信息方面,通知规定要全面落实征地报批前公告、确认和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征收土地依法批准后,将相关批准文件在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市、县政府在收到国务院或省政府征收土地和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后,将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土地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以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并在当地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重点公开服务平台、政策导向、工作程序等信息,促进流转交易的公开化、市场化和有序化。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