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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新规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来源:中华泰山网2014年6月10日 10:02【评论0条】字号:T|T

  中华泰山网6月9日讯(记者 刘小东)近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维护群众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在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及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不少创新。

  《意见》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共十六条,在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及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不少心的规定。其中,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存量挖潜计划配比下达机制,在全国属创新;“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和“探索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保障制度”,也是在山东首次提出。

  据了解,《意见》围绕群众权益这一主题,在很多方面提出了具体实在的举措,主要特点是:新、严、全。“新”是指在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以及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都有所创新。《意见》中,“各地前3年供地率应分别不低于75%、65%和40%,其中重点城市中心城区的城市用地实施方案供地率分别不低于65%、50%和20%”、“把侵犯群众权益的违法案件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厅领导每季度至少1天、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同志每月至少1天、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同志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访”等内容,体现了“严”。此外,《意见》中突出了征地管理工作,涵盖了土地规划计划管控、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行政审批、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执法监察、作风建设、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信访工作等方面,内容全面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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