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泰山网6月3日讯(记者 韩波)近日,新泰市森林公安局联合莲花山景区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案,成功救下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幼鸟。
5月10日上午,有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莲花山景区买卖野生动物,新泰市森林公安局和莲花山景区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共起获雕鸮2只。据卖者交代,雕鸮是他从莲花山悬崖鸟窝中获得,喂养了大约十几天后准备出售。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罚。
据新泰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这2只雕鸮年龄太小,还不会飞行。工作人员将其放在局内细心照料,待它们有独立生存能力后,将放飞大自然。
名词解释:雕鸮
雕鸮俗名“猫头鹰”,属于鸱鸮科雕鸮属,别称鹫兔、怪鸱、角鸱、雕枭,为大型夜行猛禽,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雕鸮于1989年在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被列为二级保护动物。1996年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中被列为稀有种。
营巢于树洞或岩隙中。多栖息于人迹罕至的密林中,全天可活动,飞行时缓慢而无声,通常贴着地面飞行。遍布于大部欧亚地区和非洲。
食性很广,主要以各种鼠类为食,被誉为“捕鼠专家”。也吃兔类、蛙、刺猬、昆虫、雉鸡和其他鸟类。
原标题:泰安查处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案 救下2只小猫头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