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胶州男子赵某酒后驾驶大货车上路,因怕被交警查获,专挑偏僻小路行驶,但还是被逮个正着。赵某因酒后超载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罚款7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8月31日晚9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沽河大街巡逻时,发现一辆商混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显的有些笨重,后轮下陷行驶缓慢有超载的嫌疑,于是立即让其停车对车辆进行检查。驾驶人赵某接受检查时总是躲躲闪闪与执勤民警对话的过程中将头转向一边,执勤民警上前继续对其进行询问闻到驾驶人赵某身上有酒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赵某的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执勤民警将赵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得知,赵某的工作为驾驶商混车给工地送料,在下午5点左右,因为当天不用出车,赵某便在吃饭时和朋友一起喝了几瓶啤酒,饭后回到商混站准备休息一会。这时赵某的老板打来了电话,让其晚上开车去给工地送料,赵某想能多赚一趟的钱,于是也没告诉老板喝了酒,就答应了去送料。期间,赵某专门挑选偏僻小路行驶以便躲开民警,但还是被查。

  随后,民警对赵某驾驶的车辆进行过磅称重,发现该车实载重量超过核载重量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91条、第48条、第92条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赵某因酒后超载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罚款7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震 通讯员 王海涛 姜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