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难题
正在进行的地方债务改革,是现任31个省市区财政厅长要面对的重大改革内容。根据国家审计署2013年底公布的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仅仅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就超过10万亿元。
43号文将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这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系统的责任。地方债务来源于不同的政府层级、部门及融资平台,在地方债的形成过程中,财政部门很难约束这些举债主体。但对地方债务处置的责任明确之后,财政系统则承担重任。“借钱的时候不找我们,等到还不了债的时候,就让财政部门来兜底。”华北地区某省财政厅原厅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抱怨。
从存量债务规模来看,江苏省是目前政府性债务规模最大的省份。审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江苏政府性债务的余额为1.47万亿。2013年7月路透社的一篇文章称,江苏极有可能是中国省级区划中债务风险最严重的地区,并称江苏陷入债务噩梦。
在次月的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江苏省财政厅长刘捍东回应称:“江苏的负债率和债务率等主要风险指标,低于国际警戒线,债务风险可控制。”刘捍东认为,江苏的债务水平与经济总量、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相匹配的、是适当的。
在整个地方存量债务的分布中,省级政府的占比并不高。据去年底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省级、市级、县级、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77万亿元、4.84万亿元、3.95万亿和0.31万亿,其中占比最高的是市县级债务。
从各省份发布的债务审计结果来看,重庆、内蒙古、贵州三省区的区县级债务较为严重。截至2012年底,三省区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的区县数量占辖区数量的占比例分别为28.94%、28.71%、28.40%,具体数量为11个、29个、25个。
换言之,上述三省区辖区内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区县政府的可支配财力无法覆盖债务余额。如果这些区县的债务出现问题时,市级政府及省级政府很可能需要出手救助。
近年来,风险事件爆发后,省级政府都出面协调的案例并不少见。如在2011年云南城投违约风波中,云南省政府明确要求城投公司撤回“只付息,不还本”的公函,并亲自出面协调还款事宜。
2014年华通路桥兑付事件中,山西省及公司所在地阳泉市政府均出面协调公司应收账款方出资。不过,从公开报道看,省级财政部门在处置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尚不清晰。
43号文允许省级政府代理市县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省级财政部门切分、平衡市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的压力将会相当大。”华北地区某省一位财政厅原厅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未来,省级财政厅长还须面对资本市场的考验。由省级财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将更能反映各省级政府的信用资质和财政风险。财政管理水平亦是评级公司对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时考虑的一个因素。这将对各省的财政信息公开、预算管理提出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