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禹城11月25日讯 22日,在禹城市李屯镇一村庄内,一11岁少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57岁的老汉张某以“给柿子吃”为由骗入家中,遭老汉强奸。目前,张某已经被禹城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2日下午5时左右,在附近村庄上小学的小梅(化名)和同学一块走在回家的路上,等快到家门口时被村里的老汉张某叫住:“小梅,来家里玩,我给你拿个柿子吃。”在村里,因小梅家和张某一家关系非常好,按照辈分,小梅管张某叫“爷爷”,听到“爷爷”让自己去家中吃东西,她就让同学先回家,自己去了“爷爷”家。
据小梅说,到了家中,张某给了她一个柿子,女孩在吃柿子的过程中,张某以想在女孩身上取暖为名强奸了女孩,并且威胁女孩不能将此事告诉家人。当天晚上,小梅回到家中,小梅的奶奶发现了孙女的异常,后来女孩将全部过程告诉了奶奶。在外打工的小梅的父母,连夜返回家中,随后报了警。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今年57岁的张某为给在外打工的儿子看家,一直和自己的老伴处于分居的状态,22日下午,在门口看到小梅放学经过,就起了强奸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