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扶贫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6个县的11个项目自行变更建设内容。二是9个县的20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或实施进度滞后。三是6个县的6个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合规,如莱芜市莱城区国有吉山林场供水工程扶贫项目计划投资71.5万元,未经招标直接指定个人承包施工。
七、福利彩票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省级和16市(不含青岛)2011至2013年福利彩票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据统计,16市三年共实现福彩销售收入300.31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83.53亿元、发行费43.3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福彩资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一是10个市福彩中心未将福彩发行费上交财政专户2.14亿元,如济宁市福彩中心坐收坐支"中福在线"发行费2891.87万元,用于销售业务费用支出。二是临沂市本级和4个县未将福彩公益金上缴国库4527.49万元。
(二)违规使用福彩资金。一是7个市违规使用福彩发行费2724.53万元。如淄博市财政局违规从福彩发行费中提取"帮困基金"779.73万元。二是8个市本级和44个县违规使用福彩公益金1.02亿元。如济南市超出福彩公益金规定使用范围,支付市民政局下属4家福利企业在职人员"五险"、下岗人员生活费、在岗人员工资、退休人员补贴和遗属生活费6107.81万元。
(三)福彩公益金拨付不及时。9个市本级和103个县福彩公益金拨付不及时2.61亿元,其中,财政部门2.13亿元,民政部门3554.82万元,其他部门1189.14万元。
(四)福彩发行费和公益金结余较大。截至2013年末,省级和16市财政专户累计结存福彩发行费7.37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69%;省和16市及所辖县福彩公益金累计结余12.63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55%。
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省18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2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涉农土地开发缺乏统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千亿斤粮食提升工程等涉农土地开发项目,存在区域重叠、部分建设内容重复的问题。审计涉及的18个县重叠面积10.65万亩,占综合整治项目总面积的11%,如招远市重叠开发面积达2.02万亩,占该市综合整治项目总面积的40%。
(二)项目规划未充分考虑生态保护要求。新增耕地中60%来源于填平坑塘水面、整平丘陵田坎、改造林地等,涉及3.99万亩,个别地块违规开垦25度以上坡地,对村庄原始风貌改变较大;修建的田间道路中42%为硬化路面,占地近万亩,不利于今后土地复垦及区域水土保持。
(三)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规划内容变更较大。按投资口径计算,农用地整治部分建设内容变更较大,其中,农田整治部分的变更率为60%、水利设施部分47%、道路部分54%、防护林部分57%。有4个项目将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到项目区以外实施,涉及金额916.2万元。
(四)部分项目和资金管理不严格。一是8个项目的参建单位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1699.9万元。二是16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1.09亿元。三是3个项目的8家施工单位串通投标1339.67万元,11个项目的73家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分包工程2.35亿元。四是8个项目所在县财政部门未按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项目资金7.42亿元。
九、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全省农信社2012至2013年信贷资产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延伸审计了37家农信社。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执行信贷政策不到位。截至2013年末,31家农信社直接向国家调控政策限制的房地产企业违规发放贷款115.15亿元;2012至2013年,8家农信社向"两高一剩"行业违规发放贷款2.97亿元。
(二)违规发放贷款。截至2013年末,27家农信社存在贷款审查不严,越权审批贷款,违反程序发放贷款,未按规定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未按规定确定分期偿还方式发放中长期贷款问题,涉及贷款81.9亿元。
(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实。截至2013年末,32家农信社发放的贷款,存在已逾期90天以上、借款人处于停产状态等情况,涉及30.93亿元,应反映未反映为不良贷款。
十、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单位和个人法纪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仍然突出,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还不到位。省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等6位省政府领导14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对待,切实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决策机制和公开制度,加强跟踪检查和责任追究。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审计部门坚持依法处理的原则,对严重违法违纪和明令禁止的问题,移送有关方面处理194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7件、纪检监察机关37件、其他主管部门80件,对管理不规范和政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按照审计意见认真整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将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根据审计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各类预算应做到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统筹安排。厘清政府市场界限,理顺主管部门在财政资金分配中的权责关系,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严控向竞争性领域的财政投入,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对确属没有指定用途和长期闲置的存量资金,尽快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
(二)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各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和勤俭节约的自觉性。健全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资源节约利用等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内部控制。财政部门应切实履行对部门单位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职责,促进提升财会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审计和审计成果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铺张浪费、乱发奖金补贴、私设"小金库"、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引税等问题,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金融改革的总体思路,稳步推进农信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逐步建立现代经营管理体制,通过内涵式发展,增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及审贷分离制度,不断提高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