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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女子因家庭感情不顺一月轻生两次

A-A+2013年7月7日16:27山东商报评论

  商报青岛消息5日下午3时20分许,市北区蒲台路一栋居民楼上,一名情绪激动的女子将腿伸出窗外欲跳楼。闻讯赶到的大港派出所110民警上楼营救,趁其不备一把将女子搂回。记者从警方获悉,这已是该女子一个月内第二次轻生了,怀疑与家庭感情有关。

  5日下午3时20分许,大港派出所民警接到居民报警称,在蒲台路,一名女子坐在阳台上要跳楼。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此时女子仍坐在窗台上,一条腿耷拉在窗台外。“虽然是二楼,但是在网点二楼,相当于四层楼那么高!”民警告诉记者,赶到的三名民警立即分成了两组,两名民警在下面查看情况,协调消防部门组织营救,另一名上楼查看情况。“她当时情绪很激动,大声与母亲争吵,她母亲紧紧地拉住她,生怕发生意外!”民警说,进门后,这名女子还在使劲往下挣,趁其不注意,民警上前一把将她搂回。这名女子今年30岁,有一个两岁半的儿子。“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是跳海,这一次跳楼!”她的母亲伤心地说,之所以这样可能与家庭感情不顺有关。担心救下的女子再次闹悬,110民警随后将母女二人接回派出所,随后将女子带至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医治。 据《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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