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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男子用客户身份证办信用卡拒不还款被批捕

A-A+2013年6月4日16:51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6月3日讯(记者 赵树行 通讯员 修娟 孟杰) 滨城区人刘某某在自己的多名保险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套现后经多次催收拒不还款。5月28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刘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刘某某从2009年起开始在一保险公司跑业务,为了增加业务量,她让自己的父母、妹妹、婶子等都入了保险。为了自己资金充足,刘某某通过朋友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用了一段时间后,刘某某感觉钱倒不过来。因为有的客户虽说续保,但未及时给刘某某钱,她只有先帮对方垫上保费。看到自己手头上的保险客户信息,刘某某起了歪念。她拿出了9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伪造了收入证明,再次到该银行办理了11张信用卡。刘某某正常使用了两三张信用卡几次后,仍然入不敷出,便对多张信用卡进行套现后,不再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到其家中、单位催收,刘某某避而不见,因此事她被保险公司除名。但刘某某拒不悔改,还更换了电话、住址,逃避还款。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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