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5日电(吴昊)近日,一位家住青岛市黄岛芙蓉园小区三期的业主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留言,反映该小区交房已六七年,部分业主已取得房产证,但另有一些业主的房产证迟迟不发,希望官方能给与解决。
昨日,青岛市黄岛区政府对此进行公开回复,称黄岛芙蓉园小区是2001年批准的农民安置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办理了房产证,二期工程安置6栋,已于2004年完工。期间由于土地手续不完善,导致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未能办理。2006年土地手续办理完备,但由于主管部门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发生变化,致使验收进度缓慢,迟迟未竣工备案。为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经黄岛区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已完成了18、19、30、31、33号5栋楼的竣工备案手续,目前正在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权属备案;32号楼由于施工单位鸿润建设公司提供手续滞后,现正按区建设部门要求完善竣工备案手续。黄岛区将督促该公司尽快提供相关材料,争取早日完成房产证办理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青岛市黄岛芙蓉园小区三期C4号楼业主(即31号楼),目前已经交房六七年了,开发商一直不发房产证。 三期其它楼栋的业主都已经拿到了房产证,只有我们31号,32号,33号楼迟迟不发。作为一名平头老百姓,心里只能干着急,不知道该联系什么人怎么样才能解决。希望领导能够帮助群众了解内情,帮助老百姓解决困难,使老百姓拿到应得的房产证。十分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青岛市黄岛区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小区是2001年批准的农民安置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办理了房产证。二期工程安置6栋(18、19、30、31、32、33号)分别由山东兴华集团房地产公司、鸿润建设公司等4家公司开发建设,2004年完工。期间由于土地手续不完善,导致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未能办理。2006年土地手续办理完备,但由于主管部门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发生变化,致使验收进度缓慢,迟迟未竣工备案。为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经黄岛区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已完成了18、19、30、31、33号5栋楼的竣工备案手续,目前正在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权属备案;32号楼由于施工单位鸿润建设公司提供手续滞后,现正按区建设部门要求完善竣工备案手续。黄岛区将督促该公司尽快提供相关材料,争取早日完成房产证办理工作。
【网民留言】
我们单位自2011年06月31日至今没有发放生活费,职工多次到主管部门打听,给我们的答复,等等等等,快了。明年明年。给我们缵着一块发放,据了解现在木材公司光房租就100多万,职工问道他们答复,房租不是公司收,让租赁户他们收走了。他们投资他们受益。公司收的很少,还不够留守人员的工资,我们弄不明白?为什么地是公司的,他们有留守人员,还让租赁户转租?让他们大搞建设?收房租,打井收水费?据了解那些租赁户一定租期很多年,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这里面留守人员是否和租赁户同流合污,物资总公司和租赁户同流合污,他们的工资是否租赁户给他们高额发放?请领导明察,给职工一个满意答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青岛市黄岛区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关于反映生活费问题属实。原胶南木材公司1997年停产歇业,资产实行对外租赁,职工自谋职业,2010年被原胶南市列入财贸系统解困企业,职工投保及生活费由财政垫付,职工投保已投至2014年6月,生活费发放到2011年6月30日。现区财贸系统解困领导小组只批复财政借款给职工投保,而生活费的资金尚未批复,待批复后将按要求给职工发放。关于租赁等问题,企业因经济困难,将办公楼及空场土地实施对外租赁,租赁户在租赁土地上自建房屋出租,租金由租赁户收取。该企业是独立法人企业,物资总公司只负责企业监督工作,企业租赁由企业自主决定,不存在物资总公司与租赁户同流合污问题。而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是物资总公司党委研究确定的标准,并由物资总公司财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