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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规:购房人违规建房 房产将被禁止买卖

A-A+2013年9月8日14:18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原标题:济南:购房人搭建违章房 房产将被禁止买卖

  时报9月7日讯(记者 曹茜)9月7日召开的推进查违禁违工作专题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关于竣工交付后购房人违法建设房屋实施权属登记冻结的暂行规定(审议稿)》(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今后若购房人违法建设房屋,其相关房屋登记将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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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提出,对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违法建设房屋,存在下列情形的,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相关房屋登记实施冻结:新建的违法建设,在原有房屋上加建、扩建、接建的违法建设以及其他不能采取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

  对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不再办理该房屋的其他房屋登记手续,即购房人无法对此房屋进行买卖或抵押;对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房屋已竣工交付后,购房人进行违法建设的,不再办理相关的房屋登记手续。

  违法建设拆除后,房屋登记可解冻,但要对当事人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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