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近日有潍坊网友反映,潍坊部分学校在收费时存在不收现金的情况,这一行为引来许多争议,市民对此评价褒贬不一。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了了解。

  “我们家孩子交费时老师明确说不收现金,所以有些家长必须去银行排队给他们存钱,还有些老师要求必须打印回单,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因为学校的种种要求,给我们也增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一学生家长称。

  还有部分家长认为,通过银行转账或刷卡的方式交费非常方便,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孩子带钱去学校丢失的风险。

  拒收现金,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2月22日,新华社官方微信发布一篇名为《32家单位拒收现金,罚!》的文章。文章中明确指出相关单位不收现金为违法行为,并对相关涉事单位做出了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处罚。

  (潍坊文华学校官网截图)

  在了解过程中,我们还发现有些学校网站公开官宣不收现金。

  以潍坊市文华学校官网为例,学校交费方式只接受:1.POS机刷卡交费,各银行的银联借记卡(不支持信用卡),刷卡无手续费,请提前准备好银行卡,不收现金。2。开通手机银行的家长,可以使用手机银行现场转账交费。

  “我认为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圣地,应该尊重人的选择,更应该尊重法律。而不是图省事采取这样一刀切的方式。”市民李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