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背离“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典型问题。
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科员葛学东工作作风粗暴问题。2021年8月,葛学东在与案件当事人电话沟通时,态度恶劣,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对方,造成不良影响。葛学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江家土寨社区党总支书记江团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2月,江团在推进某省级重点项目用地土地流转工作过程中,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未对本社区所属居民小组测量上报的自留地亩数等数据进行审核便予以确认,致使多个居民小组冒领土地流转款。江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被追回。
城阳区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矿,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任李克克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至2019年,李克克任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对申报企业知识产权进行法律状态查询,专项检查流于形式,致使多家企业骗取补贴资金。时任区科技局分管副局长王文矿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李克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款项被追回。
胶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张志查办案件消极懈怠问题。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张志在主办某案件过程中,工作拖沓、消极怠工,立案后长时间未开展任何侦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张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王志刚在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8月至2021年4月,王志刚任莱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期间,对所分管的城乡环卫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对辖区某村庄外长期堆放的大量建筑垃圾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并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王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受到责任追究。
青岛市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指出,上述问题中有的作风简单粗暴,态度生冷硬顶,对群众呼来喝去、颐指气使;有的工作敷衍塞责、粗枝大叶,给财政资金造成损失;有的工作作风散漫、消极懈怠,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无动于衷。这些行为都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侵害了群众利益,制约影响了发展,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强化责任担当和纪法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纠正、敢于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良好精神风貌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