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二三里资讯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沂南县和润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及多项违规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沂南县和润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03月1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永顺,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肉鸭、肉鸡的屠宰、加工、销售;自动智能化畜禽养殖;腌制调理品加工;肉鸡、肉鸭熟食加工、来货加工、速冻、贮藏等。公司注册的经营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苏村社区。

  据了解,沂南和润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因违规受到多家政府部门处罚,仅2021年度就遭受两次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最近的一次行政处罚为2021年6月25日。处罚内容为:该企业污水处理区缺少有限空间警示标志;污水处理加药处未张贴“当心触电”警示标志;物料室无“严禁烟火”警示标志;配电室缺少“当心触电”警示标志;锅炉房缺少“小心烫伤”、“严禁烟火”等警示标示等,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沂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山东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263条第3裁量等次,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四万元。

  二三里资讯了解到,沂南和润食品有限公司被沂南县应急管理局处罚并非首次。2020年6月19日,苏村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厂区北侧消防水池(1处)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的问题。2020年6月28日,沂南县应急管理局作出(沂)应急罚〔2020〕 SC0006号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罚款5000元。

  此外,沂南和润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及环保违法,被罚款70.75万元。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处罚文件显示,执法人员对沂南县和润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在外排口取水样一份,经临沂市沂南县环境监控中心监测COD为43mg/L,超过标准限值40mg/L的0.075倍;总磷为4.8mg/L,超过标准限值0.3mg/L的15倍,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2021年1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作出临环(沂南)罚字〔2021〕2号处罚决定书,对沂南和润食品有限公司罚款70.75万元。

来源:二三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