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降低非正常申请占比,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全省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持续推进专利申请行为的规范整治。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连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都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山东提出将加强分级分类治理。对本辖区内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在相关项目申报、资助奖励、预审服务、优先审查等环节予以重点关注,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整治。一是对申请人无异议的,督促主动撤回。二是对申请人有异议的,指导按时提交申诉材料,跟踪申诉处理情况。建立非正常申请申诉逐级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核实申诉请求,重点核实相关单位、个人生产、研发有关情况,提高申诉质量。三是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的,根据情节依法从严处理,取消享受本地相关政策优惠的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等资格,取消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

  同时,突出重点违规行为治理。聚焦异常大量申请、冒用他人信息申请、屡次申请非正常专利、倒买倒卖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无研发投入、无研发人员、无生产经营的“三无”空壳公司申请专利等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线索,建立重点工作台账,逐项攻坚克难。突出重点代理机构监管。组织开展代理机构“蓝天”专项行动,加大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无资质专利代理的打击力度。建立重点关注代理机构名录,对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在专利保护、运用等项目申报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对以虚借联系人名义从事“黑代理”或规避代理监管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关注。

  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专利代办处将在专利受理、预审、企业备案等环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排查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前移“打击关口”。持续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主动核查力度,设立专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违规指标设置和不当资助奖励政策等。

  此外,山东将组织开展专利奖励资助等各类政策自查整改,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每年至少减少1/4,坚决杜绝重复资助、超额资助、清零奖励、变相资助、大户奖励等情况。积极协同公安、教育、科技、工业信息化、卫生等部门,依法核查、从严处置涉嫌违法违规重点问题线索;改进完善与专利工作相关评价标准,加强评审、认定管理工作中的专利质量评价,有效利用专利权评价报告,突出质量导向。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文件,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从事违法专利代理等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并予以管理、公示。(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小菊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