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影响期间阶段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疫情影响期间阶段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或停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疫情影响前已连续缴存6个月的,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根据国务院、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在关于贷款前连续缴存时间的认定上,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明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或停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疫情影响前已连续缴存6个月的,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缓交或停缴证明材料。

  2020年7月1日之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需满足贷款申请前连续缴存6个月的条件,因受疫情影响缓缴或停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后方可连续计算缴存时间。

  在疫情期间逾期贷款的处理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疑似患者、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贷款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已做逾期处理的,借款人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公积金中心调整其逾期和征信记录,返还罚息。

  上述贷款职工需向各受委托银行的贷款经办机构提交逾期贷款处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公积金中心在认定并审批后办理征信纠改、逾期罚息退还手续。其中,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疑似患者、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的贷款逾期处理证明材料,包括医疗诊断证明或隔离通知、本人前往湖北地区的交通凭证(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当地政府(政府机关、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官方发布的禁止外出、出城、出村的通知。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