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1日12时至24时,淄博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治愈出院病例,无死亡病例报告。

  截至2月11日24时,淄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0例:张店区7例(治愈出院1例)、淄川区4例、博山区7例、周村区1例、桓台县1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危重病例1例。累计治愈出院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20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33人,187人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均未发现异常。

  按照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集中救治工作的通知》(第121号),确定了10家省级集中收治定点医院,要求各市将确诊患者转运至集中收治定点医院进行救治。我市第16例、第18例确诊患者已按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其余符合转运条件的确诊患者将按要求于12日24时前全部转至集中收治定点医院救治。

  备注: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