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7日讯(记者 何则伟 殷明慧)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会考虑购买新能源汽车,11月14日,第三十六期《问政山东》报道了滨州等地市民买了新能源汽车,在自家小区充电却成了难题。目前,在督导组督导下,当地已为车主安装了个人充电桩。

  滨州:小区物业不同意 买了新能源电动车无法安装充电桩

  据第三十六期《问政山东》报道,山东省《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对于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然而家住滨州的杨女士想安装充电桩却安装不了。

  “因为是地下的(车位),结果充不了电了,充不了电我就多次去找物业协商,想安充电桩物业不同意。”滨州车主杨女士告诉闪电新闻记者。

  而滨州市儒苑上邦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则表示,因为小区当时规划的时候没有规划充电桩,而且地下车库所有的电线都是从地下走的,要是安充电桩的话,会导致线路错乱。

  那么,想要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究竟需要哪些程序呢?如果物业不同意安装,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呢?闪电新闻记者来到国家电网滨州中心供电营业厅和滨州市滨城区发改局了解情况。

  “车主需要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明也就是车位的证明,还有物业出具同意的证明盖个章,物业的章,这样这三个都带全了以后就可以过来申请了,那如果物业不同意我们没法给你安。”国家电网滨州中心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滨州市滨城区发改局能源科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不掌握小区物业不同意安装充电桩这个政策,如果物业不同意,他们也联系不到物业。

  山东省能源局局长:小区充电桩功率相当于大型空调 安全有保障

  针对这一问题,山东省能源局局长栾健在《问政山东》现场接受问政时表示,进小区的充电装设计是3000瓦功率,相当于一个大型空调,安全是有保障的。而新能源汽车充电装进小区是一个新课题,面临安全责任划分、小区空间改造等问题,出现问题是他们顶层设计滞后了。他们将出台新的实施办法,划分清楚小区物业和业主的责任。

  “围绕这几个制约因素,我们作为能源局,我们组织了力量到福建广州学习,我们现在整个意见已经制订完毕,履行完程序,准备报批省政府,一旦省政府批复之后,我们马上可以颁布实施。”栾健表示。

  督导整改:当地建设4个公共充电桩 价格高于居民用电0.5元

  节目播出后,闪电新闻记者跟随省能源局督导组对滨州市儒苑上邦小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发现,该小区批建时间为2014年,在2016年12月《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地下车位未规划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安装条件,地下车库用电容量较小,无法满足业主大规模安装充电桩的要求。

  为解决群众新能源电动车的充电需求,当地要求该小区在南门西侧规划出了8个公共停车位,建设4个公共交流充电桩,预计一周之内可以投入使用,但是公共车位充电桩充电价格要高于居民个人车位充电桩价格。

  “因为居民个人充电桩是居民用电,价格在0.56元左右,公共充电桩是工商业用电,价格0.7元,同时运营方的公共服务还要加0.3元,这样的话一般公共充电桩和个人充电桩,1度电价格差在0.5元左右。”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王福栋表示。

  四方签订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 杨女士安装个人充电桩

  督查组还发现,当地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对国家和省已出台政策不熟悉、把握不准确,而物业工作人员不了解政策、担心有安全隐患,所以不允许业主在地下车库自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而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2016年9月印发实施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建设充电桩时,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

  根据该要求,当地协调业主杨女士、小区物业公司、电动汽车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一同签订了《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允许业主杨女士在地下车库个人车位安装充电桩。

  “承诺书要求,业主杨女士是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车企承诺提供的充电桩合格,充电桩建设企业保证安装标准建设安装,物业配合充电桩的建设安装。”王福栋认为,四方承诺划清了各方的安全责任,减少物业对于用电安全的压力,因此各方达成了协议。

  当闪电新闻记者问起为什么不早按照这种方式解决时,当地认为宣传和推广不够,导致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够。

  “因为这个文件是国家发改委等四个部委2016年的时候印发的,可能我们宣传和推广的不够。一个是各个小区的物业公司不了解这个情况,再一个居民也不知道这个四方承诺书,所以说一直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实施。”滨州市滨城区副区长袁俊英表示。

  如果新能源电动车增多 小区将对地下车库供电容量进行扩容

  不过,闪电新闻新闻记者了解到,由于该小区地下车库用电容量较小,目前仅为杨女士一人安装了个人充电桩。如果后续随着小区居民购买电动汽车的量越来越大,个人充电桩的申请越来越多,小区现有的变电电容量不够用。

  “如果申请量少的话,更新改造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在公共区域使用四个公共充电桩。如果申请量多的话,这样就需要对地下车库的供电容量进行更新改造,扩大供电容量。”王福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