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6月7日讯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将更多法律资源、法治力量引向“三农”工作中来,努力为真正实现农业发展、农村变样、农民受惠作出应有贡献。

  《意见》分为三部分,第二部分是主体内容,明确了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具体任务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等措施在内,共计20条。

  《意见》不仅深刻体现中央精神,而且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全面衔接。省司法厅坚持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升级版”,努力在服务贫困群众方面做到更具针对性。比如,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开通“三优服务”绿色通道,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2016年以来,司法厅把全省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万件以上,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