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老同学,竟利用工作便利,非法提供小区业主个人信息2万余条……黄岛区检察院14日发布一起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4岁的殷某、青岛一家公用设施公司电力部门的职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殷某平时主要负责信息集抄工作。该公司与某供电公司是合作单位,由供电公司提供居民信息,殷某所在的部门进行开户录入等工作。由于工作关系,殷某经常能接触到各小区业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手机号等详细信息。
2014年,老同学管某给她打电话,“我现在干房产中介业务,听说你在电力公司,能不能给我弄点公民个人信息出来?”殷某听到老同学的请求后,虽知不符合公司规定,但也痛快的答应了。
没过多久,殷某就开始给管某帮忙了。她利用休息时间偷偷的用U盘从公司的营销系统里拷贝了30多个小区的业主信息,然后通过外网电脑的邮箱发送给管某。
拿到这些信息的管某并没有全部用于业务拓展。他竟想到,自己作为房产中介需要这些信息,那么其他的中介公司肯定也需要。何不利用这个机会赚一笔呢?于是,管某开始联系其他中介公司,出售这些业主信息。果不其然,他小挣了一笔。尝到甜头的管某,开始频繁联系自己的老同学殷某帮忙。
碍于同学情面的殷某,也多次从公司系统里拷贝小区业主信息。少则两三百条,多的时候也有两三千条。业主信息基本涵盖本区所有的街道。
出于“帮助”之心的殷某,从没有要求管某给予任何物质利益,管某也从未主动给过。她也不知道,同学管某早已把这些信息转手卖给了他人。
纸终究包不住火。管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发现了。而殷某也在此时才知道自己的行为竟已触犯刑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殷某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情节严重,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青网)